藝術商店使用條款
本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定株式會社KISS西海(以下簡稱「本公司」)在本網站提供的藝術商店(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透過本服務購買作品的顧客(以下簡稱「顧客」)請遵守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範圍)
本條款適用於顧客與本公司之間有關使用本服務的一切關係。
本公司就本服務另行規定的購買指南等個別規定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與本條款矛盾時,以個別規定為準。
第2條(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在顧客提出購買申請、本公司予以承諾時成立。以信用卡等付款時,以付款完成視為承諾;以銀行轉帳付款時,以本公司發出付款說明郵件視為承諾。
作品的所有權在本公司將作品交付承運人時轉移給顧客。
顧客違反本條款、因收件地址不明或長期不在而無法完成配送,或本公司認為雙方信任關係受損時,本公司可解除買賣合同。
付款方式、配送方式及退換貨方法由購買指南規定。
第3條(智慧財產權)
本服務中的作品照片及其他內容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藝術家等正當權利人所有。購買作品並不意味著轉讓作品的著作權。顧客不得擅自複製、轉載、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二次使用。
第4條(禁止事項)
顧客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行為/與犯罪有關的行為/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等權利的行為/破壞或妨礙本公司伺服器或網路功能的行為/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試圖未經授權的存取/冒充他人/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5條(服務的停止等)
如因系統維護、天災等不可抗力、通信線路事故或其他不得已的事由,本公司可不經事先通知停止或中斷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
第6條(免責)
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對顧客因本服務所受的損害不承擔責任。但顧客與本公司的合同屬於《消費者合同法》規定的消費者合同時,本免責規定不適用;即使在此情形下,因本公司過失(重大過失除外)造成的損害賠償,以顧客為該作品支付的價款為上限。
對於顧客與第三方之間因本服務產生的交易、聯絡或糾紛,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7條(條款的變更)
本公司在認為必要時可變更本條款。變更後的條款自在本網站刊登時起適用;變更前已成立的買賣合同適用變更前的條款。
第8條(個人資料的處理)
購買作品時,本公司取得顧客的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收貨地址及訂單內容,用於確認訂單、付款、出貨、聯絡及售後服務。
信用卡等付款在Stripe, Inc.(付款服務商)的頁面進行,卡號不會提供給本公司。為寄送作品,本公司會向承運人提供姓名、收貨地址及電話號碼。上述服務商可能在日本境外設置伺服器。
其他事項依本公司的隱私政策處理。
第9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的解釋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本服務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因本服務發生糾紛時,以長崎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聯絡方式
天海之城藝術商店(株式會社KISS西海) 〒857-3102 日本長崎縣西海市崎戶町本鄉362-1 電話 +81-959-37-3737 電子郵件 info@tenkainoshiro.com
